房委會出租公屋
富戶政策
在公屋居住滿十年的住戶,須每兩年進行一次申報。此外,透過「
批出新租約政策」(註1)獲批新租約的住戶或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註2)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註1︰按「批出新租約政策」,在公屋戶主離世或遷出後,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只要現居在單位內的其他認可家庭成員不超逾「富戶政策」下的指定限額,及符合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便可獲批新租約。
註2︰例如「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改建一人單位」租戶的調遷安排、增加戶籍、分戶及公屋住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等等。
基本原則
1.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2.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的公屋住戶,不論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水平為何,均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3.在本港沒有私人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未超出指定的入息或資產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但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兩至三倍之間,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三至五倍之間,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暫准居住證居住於該單位,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在暫居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laration/index.html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ousing/HD1119.pdf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119C%20(4-2019).pdf
實例:
http://cyclub.happyhongkong.com/viewthread.php?tid=157859
住戶成功調遷後必須每兩年向房署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
房屋署會就公屋租戶每兩年所申報的入息及資產,每年深入審查約5000宗隨機抽樣及懷疑個案,有機會每年額外抽查5000宗個案。
入息抽樣統計調查
房委會每月會隨機抽樣選出2000個公屋住戶參與「入息抽樣統計調查」,被選中的住戶強制性須填寫一份「入息申報表」,並在表格所述期限前交回。住戶在提供入息申報表指明的任何詳情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拒絕或忽略在指定期限內交回入息申報表,均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on-household-income
實例:
http://cyclub.happyhongkong.com/viewthread.php?tid=163451
註:如入息超額,不排除房署根據「富戶政策」處理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我房委會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善用公屋資源分組」除處理懷疑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公屋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g-abuses/index.html
實例:
http://cyclub.happyhongkong.com/viewthread.php?tid=79332
公屋輪候冊入息限額
http://cyclub.happyhongkong.com/viewthread.php?tid=71719
房協富戶政策
https://www.hkhs.com/tc/media/press_release_detail/id/340